民族间大杂居小聚居生活了千百年,依旧共在共生,所以民族团结,在事实上是毫无疑问的。
但是对于民族之间的关系上的认识,不同的人、团体会有不同角度。
但是民族关系是开放的、公共的政治问题。
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就是形成民族团结的现代共识,现代社会确立公共领域共识的方式就是立法,进行法律确认。这是非常契合全面依法治国的精神的,并是对在法治的轨道上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贯彻。
民族促进法,这部法律是在它的名称中彰显了这部法律最大的特征。
这个特征:一个是在法律的形式上(促进这个词可以有很宽泛的认识,刚柔并济);一个是在追求的目的上。
也确是近年来,民族工作的方向开始聚焦起来。
这部法律应该有四个向面:
一个是过去面,对既有事实的在认识上的规范;比如法律的序言,这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点。
一个是未来面,也就是中华民族,以及一个政治承诺的具体的展开,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这样一个图景。冉老师在讲课中花费了很大的笔墨,是比较典型的角度,来展开,比如流动人口占比、现代化的参与,这也很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路径。
一个是内部面,国内如何交流交往交融,在这里冉老师强调了要“强调共同性,避免差异性”,并且列举了两个很得当的例子(铸牢的验收,借力打力)。因为讲共同性差异性,举这方面的例子往往会有额外的争议。
一个是外部面,讲这部法律是否要对国际环境进行一定程度的关注,因为追根民族复兴的原因,以及民族问题的产生,外部环境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。冉老师在这里用列举错误史观的方式展开。
认识自己有两个面,一个是从自己这边,一个是从外部确认。当然,确认的方式有很多种。